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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度科技卓越人才国际交流计划的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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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四个面向”,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做好育才用才工作,根据《河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度科技卓越人才国际交流计划的预通知》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xf187兴发手机登录2023年度科技卓越人才国际交流计划(以下简称“科技卓越计划”)的预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全国外国专家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冀战略,通过完善科技创新人才交流机制,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进一步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提升省内教育、医疗领域人才的国际科技视野,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贡献。

二、重点支持范围

2023年度“科技卓越计划”重点支持省内教育机构教育和管理人员赴国(境)外进行海外学历提升以及省内医疗机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赴国(境)外进行海外研修。加大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力度,鼓励入选人员结合国内科研技术需要与国外同行业领域、同专业方向之间开展的专题性项目研究和开展国家政府间合作协议项目。

三、申报条件

2023年度“科技卓越人才”申报单位及人员原则上应满足以下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或者河北省所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或医疗机构;

(二)申报人员应为申报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且从事教学、科研、管理或专业技术领域相关工作;

(三)申报人员应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综合素质,具有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是本行业或专业领域的业务骨干;

(四)申报人员应身体健康,年龄(截止到2023年12月份)不超过55周岁(含55周岁);

(五)申报人员应具备较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或经培训后满足赴国(境)外进行研修或学历提升等相关要求。

四、申报材料

(一)《河北省科技卓越人才国际交流计划申请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1);

(二)佐证材料,有效期内护照、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专利证、获奖证书、近8年代表性课题、论文、与国外学术交流(其中,外文材料应附翻译件)等相关材料;与国外相关单位、部门的合作协议等。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程序

各省属单位申报人员要按要求填写《申报表》,经本单位审核把关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以《推荐函》形式统一将《申报表》及佐证材料报省科技厅。

(二)评审程序

省科技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相关行业、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选取入选人员,并按照差额选取原则,在计划名额的基础上,超额选取20%作为备选人员。

(三)评审结果公布

省科技厅将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入选人员名单》,并印发相关通知。2023年度“科技卓越计划”入选人员将统一纳入省外专局“卓越人才库”。

六、入选名额、方式和资助费用

(一)2023年度“科技卓越计划”,在疫情条件允许下,将选派教育领域教师和管理人员20名赴海外进行学历提升,选派医疗领域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50名赴海外进行研修。具体方案及内容(见附件2)。各方案入选人数可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调剂。

(二)入选海外研修计划的人员每人资助2万元人民币,入选海外学历提升的人员每人资助5万元人民币,费用不足部分由个人或工作单位补齐。

(三)统一组织入选人员进行行前培训。组织相关专业机构对参加海外学历提升的人员进行雅思(IELTS)、托福(TOEFL)、托业(TOEIC)等培训及考试;组织相关专业机构对进行海外研修的人员进行外语培训。届时,请入选人员做好申请材料和语言培训及考试准备。

(四)科技卓越人才国际交流计划海外学历提升或研修项目费用支出主要包括国外生活费、学费、培训费、观摩费、资料费、翻译费以及项目管理费等,支出范围及标准应严格遵照现行相关文件执行。项目管理费列支不得超出项目资金总额的10%。

七、入选人员管理

(一)备案

入选人员在参加海外学历提升或研修前,须持相关类型有效证件向省科技厅(省外专局)进行报备。相关方将按照省科技厅(省外专局)确定的《入选人员名单》与入选人员进行联系。

(二)中期报告

为便于及时了解、掌握赴海外进行学历提升人员的学习和生活情况,此类人员应在自抵达学习目的地或开始在线学习30日内,向省科技厅(省外专局)和用人单位报告自身情况。若遇特殊情况应随时报告。

(三)总结报到

赴海外学历提升或研修人员应自回国入境30日内,持本人有效护照(需加盖出入境边防检查印章)和培训方出具的参加学历提升或研修证明到省科技厅(省外专局)报到,并提交总结材料;线上人员应在学历提升或研修结束后一周之内提交总结。总结应不少于3000字,内容主要包括:学习基本内容、成果和收获、心得体会及意见建议等基本内容。

八、因疫情原因,未执行海外学历提升或研修项目的入选人员,国外培训方将组织安排在线国际课程培训

因疫情原因,未能按原方案执行的海外学历提升和研修项目,国外培训方可安排国际课程进行在线培训,培训方案需经省科技厅外国专家管理处审批同意后执行。国际课程在线培训费用主要包括专家讲课费、网络平台租赁费、翻译费、视频制作费、会议场地费、食宿费、资料费等,支出范围及标准应严格遵照现行相关文件执行。

九、其它事项

《申请表》采用A4纸单面打印、简易装订,佐证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各单位将汇总后的《申请表》、佐证材料以及《推荐函》,一式两份,于9月23日前报送国际合作处(办公楼B406),《推荐函》需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90577204@qq.com。

联 系 人:刘伟娜

联系电话:8166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