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冀巾字[2006]1号《关于开展第二届“巾帼行业特色杯”风采展示暨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我们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推荐一个先进集体、一名先进个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了认真组织、评选。经校领导研究,同意推荐文法学院为先进集体,尚爱华同志为先进个人。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