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优秀成果评奖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办字[1996]98号)精神,经上级批准,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开始受理第四届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对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优秀成果的奖励,进一步引导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更好地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为构建和谐河北服务,不断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精品生产和队伍建设,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
二、申报范围
2003年12月第三届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优秀成果奖评奖后正式结项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
三、申报材料
1、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2、项目申请书(复印件);
3、项目结项证书(成果证书);
4、项目最终成果;
5、项目成果社会反响材料。
上述材料报送一式3份,按统一格式装订:A4打印,左侧平订,封面加厚,封面注明"第四届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优秀成果奖申报材料"、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所在单位、课题组成员等。材料按上述顺序编排。最终成果为著作的,著作可另放。
四、申报程序
申报人(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优秀成果奖申报表》,按要求认真准备好各项申报材料后报科研处审核。《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优秀成果奖申报表》等材料可从"长城在线"网站下载(www.hebei.com.cn首页点击"河北社科规划"进入"成果评奖"栏)。
五、受理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2005年10月20日至2005年11月15日。
每项参评申报材料须同时交纳专家评审补偿费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