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version
xf187兴发手机登录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度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5年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以下简称"推广计划")将继续按照国家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采取国家政策引导和争取有关银行贷款支持的措施,重点加强推广体系和环境建设,支持能够提升传统产业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有重大影响的共性技术,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的社会公益技术,通过国家、部门、地方共同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推广,以实现规模效益。为做好本年度推广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申报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对行业技术进步有促进作用;
 

2、技术先进成熟、适用性强,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
 

3、技术覆盖面广、辐射力强,能跨行业、跨地区应用;
 

4、有利于技术研究推广中心及推广基地发展的创新性技术成果;有利于科技成果推广环境建设。
 

二、重点领域
 

1、信息技术领域:重点支持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中的应用;
 

2、节水技术领域:重点支持工业节水和农业节水共性技术,提高水资源的有效利用技术;
 

3、能源技术领域:加强新能源与能源先进技术的推广,以及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耗的新技术;
 

4、环保技术领域:重点支持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共性技术,为改善生态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5、农业现代技术领域:有利于农产品深加工的共性技术,农作物、畜禽、水产、林业新品种及其配套技术,促进农民增收和有利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共性实用技术;
 

6、公共健康与安全技术领域:自然灾害、人类及动物流行性传染疾病防治技术,生产安全、社区安全及公共设施安全保障技术;
 

7、科技成果推广环境建设:重点支持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益的成果推广公共服务平台、推广示范中心和基地等推广体系建设。
 

三、有关要求
 

1、申报者应填写《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申请表》(简称《申请表》),申报的其它附件材料包括客观、真实的评价材料如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行业准入证明、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等,同时必须附上用户使用报告。
 

2、将项目《申报表》同其它申报材料一式4份,及软盘(应严格按照推广计划项目申报系统要求填报)一份,于2004年12月8日前报科研处。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抓紧组织2005年度国家级重点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
 

3、申报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年度国家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新产品计划等科技产业化计划和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同一项目不得从地方和中直部门同时申报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凡发生以上情况者取消申报资格。
 

4、项目申报要求、申报格式文本及申报软件可直接从国家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或国家科技成果网(www.nast.org.cn)的"通知通告栏目"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