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理论处、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规化处《关于对我省在中央大报大刊所发文章进行奖励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正文附后),请参照执行。
(正文)关于对我省在中央大报大刊所发文章进行奖励的通知
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我省理论界在中央大报大刊发表文章,提高河北理论界在全国的影响,提升河北理论研究在全国的地位,省委宣传部拟对在中央大报大刊所发文章进行奖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研究内容
1、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研究。
2、"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
3、党的"十六"大精神研究。
4、胡锦涛同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七一讲话)中提出的17个重大课题研究。
二、获奖条件
1、"十六"大以来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杂志三大报刊发表的文章。
2、作者署名为"河北省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基地"或"河北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课题组"。
3、字数不少于3000字。
三、奖励办法
1、获奖文章列为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发给成果证书。
2、字数在3000-4000字的文章,每篇文章奖励4000元。字数在4000字以上的文章,每篇文章奖励5000元。上述文章如另被《新华文摘》全文收录,另奖励5000元。
获奖文章作者向社科规划办提供所在单位的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社科规划办负责将奖金拨至作者所在单位。
四、申报程序
文章作者向省委宣传部理论处或社科规划办提供文章原件1份,由该处(室)报请部领导审批。
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理论处
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规划办
200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