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2003年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师资培训工作的意见》(冀教高[2000]35号)要求,从今年开始,所有新补充到高校的任课教师,应于当年完成岗前培训工作。今年岗前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 培训对象
今年新补充到高校的任课教师及1994年后新补充到高校尚未参加岗前培训的任课教师。
二、 培训内容
1、 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
三、 培训形式及时间
石家庄市、保定市的高校从11月29日至12月28日,利用双休日集中培训。
四、 培训费用
培训费200元/人,其中培训、考务150元(学校负责),教材、证书费50元。
五、 报名办法
各单位教学办将需参加岗前培训的教师名单于11月21日前报教务处师资管理办公室。参加培训的教师报到时间:11月27日上午8点至晚5点 ,报到地点:裕华东路265号河北师大东校区北院留学生公寓五层服务台。
六、 考核办法
凡参加岗前培训的教师,都要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统一参加培训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省教育厅颁发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核成绩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岗位聘任的依据之一。凡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均不得上岗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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