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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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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部门: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可于2023年3月1 日起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汇算清缴主要内容

依据税法规定,2022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全部收入(包含从本单位取得的工薪及本单位以外取得的劳务报酬及稿酬等),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对应2022年度实际已经预缴的税额,得出差额后,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二、需办理汇算清缴主要情形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另据国家有关规定,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三、汇算清缴办理方式

本次汇算清缴在手机应用“个人所得税”APP中办理。打开APP并登录个人账户后,在APP首页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入模块,系统会自动将收入、应纳税额、已纳税额、差额等数据进行统计、汇总、计算,个人可依照提示逐步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见财务处网站“服务指南”专栏。

四、汇算清缴的办理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中要求,汇算清缴的办理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前需预约,没有特别需求的可在20日以后开始办理,并尽量与裕华区税务局工作进度保持一致,在4月15日前办理完毕。

五、注意事项

(一)为保障个人权益和依法履行个人义务,全体教职工均应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对年度最终应缴税额进行汇算,以确认是否需要办理税款清缴。

(二)由于可能涉及退税补税等情况,所以操作前需在“个人所得税”APP的“个人中心”中添加银行卡信息。

(三)xf187兴发手机登录向税务机关申报个税时,均采用应纳税收入净额的方式,故“个人所得税”APP中显示的工资薪金收入是已经减除过专项扣除(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年金后的净额。

(四)xf187兴发手机登录2022年全年一次性奖金统一采用了单独计税的方式,您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中根据自身情况,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合并到工薪,以取得更合理的计税结果。

(五)涉及2022年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需严格按照“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中所列“符合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政策金额”填写。其他专项附加扣除项填报不完整的,也可将相关信息进行补充。

(六)年度汇算清缴涉及的相关资料,需自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七)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需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在汇算清缴过程中,务必据实填报数据,需补交的税款应及时缴纳,以避免行政处罚和记入个人征信。

(八)汇算清缴涉及每一位教职工,请各单位务必通知本单位全体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