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3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5月6日上班上课。4月23日(星期日)补5月2日(星期二)课程、5月6日(星期六)按正常教学计划上课。
二、相关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假期期间安全工作,放假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严防溺水等学生意外伤亡事件。要安排好值班值守工作,党政干部要随时保持联络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节日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