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2023年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第二批次结项工作(线上申请阶段)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新型智库)服务管理平台(http://110.249.185.80)为线上申请结项平台,纸质结项材料暂不受理,集中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1.按照《结项申请材料模板》(附件1)准备结项材料,注意里面的标红提示。
2.结项标准参照《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11月修订)》(附件2)。项目唯一标注要求、专著标注位置要求、对核心期刊认定标准等方面,对所有年度项目要求一致。
3.最终项目组成员以结项申请时填写的成员为准,有效结项
成果中未署名的成员不予认定。
4.如项目无法按原计划时间完成,但可在清理期限内完成的,无需提交延期申请。
注意:计划完成时间不是清理期限时间,负责人可在网络平台里查看到自己项目的清理期限时间。
5.已到清理期限但确实无法完成的项目,请及时在平台办理延期申请,否则超期未结将作终止处理。申请延期的,必须详细说明研究进度、延期原因及下一步研究计划。同一项目最多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
6.上传到结项平台里的成果,须将发表成果的刊物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和成果全文,都扫描(成果为专著的,就是整本专著都扫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上传。一份成果一个PDF文件。
7.省社科基金项目,无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的区分,所以,所有成果都要求是“基金号唯一标注”。
8.上传到结项平台里的“经费决算情况表”PDF版,须有财务处的签字和盖章。
三、时间安排
1.结项平台开放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请各学院/部门督促结项申请人务必于6月14日下午5:00点前,在平台里完成提交。因逾期操作造成的责任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2.纸质结项材料暂不受理,集中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姚老师,联系电话:81668173。